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周爱荣,专做公司法领域多年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5类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满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并没有完成清偿的。
11年 (优于58.35%的律师)
28次 (优于95.71%的律师)
18次 (优于96.32%的律师)
32796分 (优于98.53%的律师)
一天内
45篇 (优于96.56%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