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周爱荣,专做公司法领域多年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可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 其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6条、64条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可见,劳务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仅限于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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