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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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3

    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周爱荣,专做公司法领域多年 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有: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信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以及由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法定代表人出于种种原因,不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者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对此相关部门也作出了规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变更决议,再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议签署。

    2022.01.14 173人收看
  • 00:58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投资人能否自己认购?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周爱荣,专做公司法领域多年 作为投资人,本身就是股东,不存在是否认购发行股份的问题。当然,股东有权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投资人签订股权协议,成立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和各自的出资比例将自己持有的股份做工商登记即可,也就是直接登记在自己名下即可,公司股权以登记为准;登记投资人拥有多少股就是多少股。如果公司在登记的股份之外又发行了新股的话,投资人作为股东可以另外再认购,当然公司章程约定投资人没有认购资格的除外。

    2022.01.14 37人收看
  • 00:56

    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什么规定?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周爱荣,专做公司法领域多年 根据相关规定,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国有股质押的,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财政机关备案,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并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2022.01.14 117人收看
  • 01:03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

    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周爱荣,专做公司法领域多年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发行股票,其股权以股票形式来表现,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则既有记名股也有无记名股。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2.01.14 5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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